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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在驻企业评估考核办法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24-05-14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中工科技园20224

     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园和孵化器管理办法、河南省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(试行》)和《河南省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(项目)孵化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为在大学科技园(孵化器)(以下简称科技园)内建立科学合理的驻企业评估考核制度,全面准确地反映孵化企业(项目)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
一、评估考核对象

在驻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内,并在指定场所开展工作的企业项目

二、评估考核内容

评估考核内容为团队管理能力、企业经营能力、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、技术开发能力、制度执行情况、企业发展潜力等六个方面。评估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形式,按照《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驻企业评估考核标准(试行)》(附件1)进行打分,总分值为100分。

三、评估考核组织及方式

驻企业项目的评估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。定期评估考核每年进行一次,不定期检查随机进行,由科技园负责组织实施。

四、评估考核程序

大学科技园责任有限公司通知企业→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→科技园项目管理科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,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→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计分→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反馈,同时在园区内公示公布。

五、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按评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

1.企业评估考核自评表;

2.企业财务报表;

3.企业在编人员花名册或人员变动名单(含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学历、专业技术职称);

4.产品、技术或项目研发计划及研发经费投入明细表;

5.企业内部管理制度(包括财务、人事、营销等);

6.评估考核组织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。

六、评估考核结果

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与不合格三种,考核得分在80(含)~100分为优秀,60(含)~79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评估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入园企业总量的10%左右。

驻企业在评估考核中,如同时存在下列三种情况者,视为考核不合格。

1.项目进展不正常。企业科研项目没有相应的技术方案,或技术方案一直处于变化中无法确定;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的。

2.在园区内未能正常开展工作。企业入驻园区后,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,企业用房长期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,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研发无关业务的,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(让)、挪作它用的。

3.企业人员配备不到位。企业未能按入驻时承诺的人员数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,在园区内经常只有1名人员驻守的。

4.未能按时向科技园上报报表或材料,或所反映的内容不真实,通过整改无明显成效的。

5.驻企业终止实施创业计划的。

6.不按时、足额交纳服务费及其它应缴费用的。

7.企业存在违反《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企业入驻协议》中条款的实事。

七、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

依据评估结果,对年度评估考核优秀的企业,作为重点服务对象,在政策扶持、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。

驻企业在评估考核中,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责令其退出科技园,自行移除设备,清理场地,终止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。

(一)连续3次不定期检查不合格。

(二)年度评估不合格且有2次不定期检查不合格。

八、附则

(一)本办法由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责任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
(二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河南省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

  2022426

附件

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驻企业       年度考核标准(试行)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分值

   

考核得分

日常管理

30分

安全责任

12

1、重视安全工作(消防、生产),能做好防火、防盗、安全生产等工作。

2、能定期对消防设施、水电设施或设备、生产装备进行全面检查,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。

3、能做好各类隐患排查及消除、防范事故发生。

 

工作配合

10

积极配合并落实科技园各项工作。

 

其他

8

1、企业正常开展工作。

2、保持好室内环境卫生,清洁整齐。

3、保持公共区域整洁,不占用公共区域。

 

双创绩效

70分

绩效报告

10

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绩效报告及统计、财务报表,逾期不交或提交内容弄虚作假,本年度考核按0分计。

 

营业合同额

20

每份营业合同实际收入大于2万元加2分,超过2万部分每5万加1分;年累计收入大于50万元,加20分。

 

双创荣誉

10

在创新、创业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。

 

媒体影响

5

  被权威媒体正面报道:市级媒体一次加2分,省级媒体一次加3分,国家媒体一次加5分。

 

其他绩效

15

1、吸纳应届大学生就业1人加2分。

2、接纳学生参观学习,每次(10人以上)加2分;接纳学生实习(三天以上)每次加5分。

3、获外观专利授权每项加1分;获实用新型、软件著作权授权每项加3分;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加8分。

4、与中原工学院签订技术研发合同,实际入账50万元以上,加15分。

5、其他重大绩效根据情况给予加分。

 

财务报表

5

真实、标准、不得造假,否则本年度评估考核按0分计

 

业务统计报表

5

真实、标准、不得造假,否则本年度评估考核按0分计

 

合计分数

 

评委签名

 

评审时间

 

说明:  1、年度企业考核材料按表中顺序排放,并编写目录。

2、目录前页为企业营业执照。

3、电子版统一放入以企业全称命名的文件夹中,各文件名称以相应二级指标名称命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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